来源 : 互联网
时间 :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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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12期药品质量抽检结果称,河北美康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等52家企业和医疗单位生产的65批次中药饮片、医疗制剂不合格。
经检验,标示为河北美康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鲁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生产的62批次中药饮片在性状、含量测定、酸不溶性灰分等项目上不合格。此外,标示为临沂市皮肤病医院、宁阳县中医院、郯城县皮肤病防治站等3家医疗机构生产的3批次医疗机构制剂不合格。
根据发布信息显示,包括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在内的20余家企业否认不合格产品为公司生产。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已或正进行立案查处。
附件:65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2018年第12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