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互联网
时间 :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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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一优两高”战略为统领,以全省中藏医药发展大会精神为动力,紧扣“中藏医药振兴发展”主题,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扶持与规范并举,提标准、促规范、抓落实,全力推动中藏药高质量发展。
在中藏药质量标准化建设方面,青海省制定并实施藏药质量标准提高计划,于2019年9月颁布了《青海省藏药材标准(第一册)》。同时,加快《青海省藏药材标准(第二册)》《青海省民族医疗机构藏药制剂标准(第一册)》收载品种筛选、标准研究工作,有望明年颁布执行。截至2019年底,该省藏药材标准达49个,藏药材炮制规范达244个。
在中藏药饮片炮制论证方面,青海省遴选确定省内55名专家成立青海省中藏药饮片炮制规范制修订工作委员会,建立了炮制规范制修订、藏药“佐太”质量鉴定两个专家库,着力发挥老专家、老药工在学术权威、专业特长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助力和提升中藏药饮片炮制规范制修订工作水平。
该省还为传统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提供新依据。青海省药监局会同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兼顾民族特点、传统文化和民族药制剂优势,联合出台《青海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已取得过制剂批准文号的、来源于省内名中医的固定处方以及古代经典名方的院内制剂备案申报材料减免规定。系统收集梳理、研究论证了该省医疗机构制剂藏药材及炮制方法,编辑完成了《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藏药材及其炮制方法指南(2019年版)》,收载含矿物、动物、植物类各种藏药材415种,对其藏汉名称、执行标准、前处理和炮制方法等作统一规范。
此外,在院内制剂调剂使用政策方面,针对基层群众对院内制剂的认可且需求大、医疗机构申请调剂路远、调剂时限短等问题,该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3月联合制定《关于支持中藏医药发展调整完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事宜的通知》,拓宽和延长医联体(医共体)内制剂调剂范围、权限和时限,调整下放了市、州辖区内院内制剂调剂审批权限,调整延长了调剂时限,最长期限可为3年。 (青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