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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来源 : 旌德县卫健委

时间 :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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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旌德县按照“县招、县派、镇管、村用”的原则,创新基层卫生人才引进渠道,实施乡村医生本土化定向委托培养机制,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破解村医队伍老化和青黄不接等问题。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2019年至2023年,结合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财政先后投入460万余元,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维修改造和达标建设,更新村卫生室一体机、电脑等设备,基本解决了基层群众有地方看病的问题。出台《旌德县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将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作为“非标”改革项目立项,从2020—2022年,采取“减免费用、订单培养、定向就业”方式,订单式定向委托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培养60名旌德籍乡村医生,定向协议约定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4650元,其中学校给予订单定向委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住宿费800元。截至目前共有27人被安徽卫生健康学校录取并签订就业协议,逐步解决村卫生室有人看病的问题。

合理设置村室村医。2021年12月,制定《旌德县村卫生室设置和乡村医生岗位设置方案》,依据动态调整,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统筹使用乡、村两级服务力量,实现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医生的设置原则,共设置村卫生室54所,村卫生室岗位78个。为确保村医队伍稳定,人员由县卫健委统一招募和培养,首先对现有在岗村医经乡镇卫生院考核合格后,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定岗;招募一批身体健康到龄在岗村医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退休执业(助理)医师补充到村医岗位;同时从2020年起依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招录60名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全日制学生,充实乡村医生队伍。

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印发《旌德县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从六个方面保障村医待遇落实。一是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补助经费等政策。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村医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二是建立在岗村医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执业保险“三保险”制度,经费由县镇两级财政解决。其中继续巩固执行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村医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费率按照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执行,2023年后新进村医按照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职工落实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政策。三是2023年以后通过村医本土化培养等途径进入村医岗位的村医,实行“县招乡管村用”,作为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职工管理。四是鼓励在岗村医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毕业后,给予4000元一次性学费补助,补助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列入“卫生健康人才基金”统一管理。五是继续落实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机制,继续落实村医人身意外保险政策。六是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由3600元/年提高至6000元/年,由县级财政予以补助。

创新村医招募机制。2023年,制定《2023年旌德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村医特岗”实施方案》,通过村医本土化培养等途径进入村医岗位的村医,实行“县招乡管村用”,按照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职工管理,每年设定5名“村医特岗”,将部分本土化培养的村医及面向社会医学临床专业的毕业生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纳入村医特岗岗位,村医特岗基础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人单位依法为“村医特岗”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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