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互联网
时间 : 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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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2日电 (记者孙红丽)记者从国家卫健委了解到,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07号《关于制定人体器官捐献法的提案》,国家卫健委近日答复称,将继续修订完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待发布后,将积极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同时,联合各部门继续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关于委员提出的制定《人体器官捐献法》的建议,国家卫健委答复表示,经过反复调研、讨论,《条例》修订取得实质性进展,《条例》拟更名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进一步凸显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强化对器官捐献的褒扬和引导,坚持自愿、无偿原则,依据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献的条件和程序。目前已通过司法部审核,提交国务院审议,将于近期颁布实施。
关于委员提出的保护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打击和惩戒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的建议,国家卫健委答复表示,通过《条例》修订,一方面,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管理,建立人体器官移植病例登记报告制度,对移植医院进行定期评估,加强活体器官移植管理,加强器官移植收费管理。
另一方面,加大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开展器官移植工作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对无资质擅自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打击力度,对器官移植中出现的跨区域获取器官、不使用分配系统分配器官、伪造捐献移植数据、未执行分配结果等严重扰乱捐献工作秩序的违规情形,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并进行处罚打击。
据悉,2007年我国公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器官捐献与移植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和2021年《民法典》的出台,进一步对器官捐献知情同意进行界定,并严令禁止器官买卖。
国家卫健委介绍,经过多方努力,我国已逐步建立并完善符合国情和文化特点的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人体器官移植后科学登记、人体器官移植服务监管五大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