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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将调整

来源 : 嘉兴日报

时间 :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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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健康体检有了新规定,新规定自2018年起实施。

据了解,此次体检对象为:嘉兴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退职)人员(含事改企“老人”),体检年度内的退休(退职)人员不纳入当年体检范围;体检年度内参加嘉兴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退职)人员,0至6岁儿童、中小学生及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两年体检一次。

记者了解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健康体检经费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筹集标准为基础体检80元/人、升级体检160元/人。在校中小学生由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承担,其他人群由参保地或户籍地基层医疗机构承担。此外,此次体检还对基础体检项目进行了优化,如增加了低密度脂蛋白等项目。升级体检项目在基础体检项目基础上增加肿瘤系列(AFP、CEA、CA199)检测。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退职)人员、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8年起,每两年一轮,每年可选择基础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若第一年自动放弃体检的,第二年可选择升级体检项目进行。”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办理暂居外地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市本级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体检。异地安置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健康体检采用“自行体检、包干使用”的办法操作,由市社保事务局按照本通知所规定体检项目通知本人体检,并根据回收的体检报告人数,提出专项经费申请,将包干费用(合计135元)核拨至体检对象养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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